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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国家高职高专学生实训(师资培训)合肥工程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1、根据相关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编写实训教材,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4、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5、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6、承担师资队伍的培训,促进高职高专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7、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第六条 实训基地要不断改善条件,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实训基地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实训基地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实训基地建设的领导和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八条 实训基地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分别设立先进制造技术、电气工程、土建工程和家用电器及电子技术四个分中心。
  第九条 实训基地各分中心要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有落实的培养师资计划和实施措施,实训基地人员,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第十条 实训基地领导小组要督促各分中心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建设科学、健全、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建立健全规范且能严格执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规程等教学文件。要建立职业技术技能、职业综合能力、职业素质有机结合的实训教学体系,并具有组织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并具有规范的教学过程运行管理制度。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一条 实训基地领导小组要统一协调各分中心之间资源的共享工作,对各分中心的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统一规划,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不断提高实训设施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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