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办发电[2003]43号)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齐鲁化工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市直各部门、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高度重视,管理、检查、教育等措施常抓不懈,保证了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学校安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扩张较快,住校生急剧增加,不少学校安全措施没有跟上;二是部分学校体制变化较大,学校安全管理出现空当和薄弱环节;三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滞后,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够。近期国内外有些学校相继出现重大伤亡事件和不稳定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稳定和安全措施,确保校园平安。为切实做好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校与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类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抓好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学校稳定和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要针对冬季事故多发的特点和本单位在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严格、有效的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真正体现“校园安全工作无小事”,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
要按照省委提出的“四防”即防火灾、防中毒、防人员伤亡、防治安案件的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细致排查,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一是要加强学校消防和用电、用气管理,对易引起火灾的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监控和管理,对用电线路、设备要进行仔细排查,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用电器设备自炊和取暖,确保用电安全。对寄宿制学校要逐校检查。二是要抓好学校饮食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禁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四是抓好周边环境整治,切实解决好困扰学校管理的网吧、摊点问题。五是对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封闭停用。六是狠抓隐患整改,把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