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社区志愿消防队伍或消防巡查队伍,负责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居民楼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开展防火宣传和防火检查;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巡逻队的作用,强化消防巡查职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随时制止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随时扑灭初起火灾,将各类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志愿消防队员或消防巡查队员应经培训上岗,熟悉防火灭火基本知识。
二、消防宣传教育
(一)社区内设立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内设有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居民楼道内设有消防警示牌,居民普遍掌握防火公约、消防警示内容。
(二)社区内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119宣传日由社区警务室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半年对辖区内个体经营业户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社区居民、个体经营业户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素质普遍提高,掌握火灾预防扑救基本常识。
(三)在冬春季节、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学生放假期间,对中小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四)有专人负责开展消防宣传与咨询。
(五)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当地公安、专职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为依托,设立社区消防学校,增强消防宣传的效果。
三、消防器材设施建设
(一)社区内设有治安亭的,依托治安亭设置消防服务站。在消防服务站内设置消防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配齐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消火栓扳手、应急照明等器材、工具。
(二)消防器材箱配备数量:2000户以下不少于两个,2000至4000户的不少于三个,超过4000户的不少于四个,并布局合理。
(三)有条件的也可每个单元或每两层楼配置不少于两具灭火器。
(四)公共消火栓无埋压、圈占、损坏观象,消防车道无占用。
(五)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
四、消防业务建设
(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设有专(兼)用消防工作办公室、消防专用档案柜,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及防火检查的器材、设施。
(二)消防工作室内悬挂张贴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业务学习制度、例会制度、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工作职责。
(三)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有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消防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