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要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深化改革作为发展的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新的改革举措促进供销合作社实现扭亏增盈,使其成为促进全市城乡商品流通,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强化农村市场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三)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按照经济区域和商品流向,结合小城镇建设,加快调整基层社的布局,通过归并或重组,力争建成一批经济实力强,服务功能齐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社或中心社。采取吸纳农村种养大户、经纪人领办、基层社分流人员自办联办、招聘能人创办等多种形式,帮助农民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商品经营连锁化,帮助农民建立专业协会、研究会等各类经济服务组织,使农民真正成为基层社的主体。
1、调整村级网点设置,积极组建综合服务社。把原按行政区划设置的购销店改按经济区划设置。在人口相对集中、服务区域大的地方组建综合服务社,把农民需要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医药、信息、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等内容作为服务社的主要内容,把服务社办成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2、依托综合服务社积极创办和发展以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为主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广专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加快全市专业合作社的创办和规范发展工作。努力向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区域化布局、企业化管理的方向发展,真正形成“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在信息、技术、生产、加工和销售中充分发挥服务、引导、带动、辐射作用。
3、引入新的流通方式,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逐步发展超市、连锁店、便民店等现代经营业态,建立高效、畅通的现代农产品、日用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连锁网络,为城乡人民生产生活服务。逐步扩大供销社的市场占有率,在农村市场发挥主渠道作用。
(四)完善农资服务体系,发展工商联合,组建农资产销集团。要进一步完善“县基合一”的连锁经营办法,积极创办和发展农资消费合作社。坚持淡储旺销,以储保供,确保农业生产需要。同时,要严把农资质量关,严禁销售高残留农药等明令禁止的农业生产资料,带头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五)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要抓好市、县(市)区两级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扩大宣传力度,为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多方面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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