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系统
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建安发[2003]271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建设系统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大连市建设系统2004年安全工作要点
为加强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促进建设工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特制定大连市建设系统2004年安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增强各级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建设系统企业要有效控制一般伤亡事故,防范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特大伤亡事故,建设工程事故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6.5以内。
(二)全市建设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要达到100%;安全达标优良率特级企业要达到40%;一、二级企业优良率要达到30%;三级企业优良率要达到20%。
(三)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全面达标,职工膳食、饮水、休息娱乐场所卫生要符合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疫病发生,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三、工作要点
(一)、学习贯彻条例,完善管理措施
全市建设系统要立即开展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活动,各地区、单位要举办学习班或安全讲座,组织企业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学习,通过开展学习活动,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自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实施安全生产全面管理。
结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针对大连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制定《大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