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7、坚持“内涵发展”与“外延扩张”并重,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发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完善农村中小学设施建设,改善学生食宿条件,配齐、配好农村中小学的常规实验仪器设备、图书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力争用3-5年的时间达到城市学校的配备水平,加大管理和服务教育教学力度,努力发挥最大效益。
  8、实施教育对口支援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各级部门、各单位和大型企业要采取挂包农村学校等方式,在资金、教学设施等方面支持和帮扶农村学校的发展。市财政要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沿黄、山区等欠发达区县的教育工作给予支持,各区县要制定措施,加大力度,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教育系统内部也要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农村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全面落实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农村教育投入
  9、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市政府核定并均衡各区县的财力,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增强财政困难区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区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乡镇政府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积极筹措资金补足本乡镇学校公用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协调村安排新建、扩建校舍所需用地,负责规划协调各村民委员会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承担相应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和学校危房改造的筹资责任,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协助乡镇政府安排新建、扩建校舍所需用地,做好相应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和学校危房改造筹资工作,承担农村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的责任,动员适龄儿童入学,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鼓励村民根据经济情况捐资助学和自愿提供劳务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护和修缮,帮助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要求。在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时,要明确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和危房改造资金投入,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也要增加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
  10、建立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调整财政体制、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问题的规定,区县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留缺口。上级下达的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不得挪用,全部拨付到区县,主要用于补助困难区县发放教师工资。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险等待遇要同当地国家公务员同等对待。要抓紧清理补发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要逐级建立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新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区县进行通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