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步伐,实现到2005年,全市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按要求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并建成太原市教育城域网的目标,现就进一步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太原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由市教育局与学校共同承担。市教育局从教育费附加中列支,学校(不含九年义务教育)从预算外资金中予以配套,资金配套比例根据各学校预算外收入实际情况确定。
  二、各县(市、区)中小学校(不含九年义务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以各县(市、区)政府投入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投入为辅,三方投入比例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为解决我市农村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短缺困难,保证边远山区中小学师生享受教育信息资源,市政府将从教育费附加中给予各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校远程卫星教育网建设工程费用50%的专项资金补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