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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稻鸭共育”技术是一项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于一体的成熟的农业优新技术。有利于无公害、绿色稻米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养殖业尤其是水禽业的快速增长,有利于农村能源、综合防治水稻病虫、优质稻生产等技术的组装配套输入,有利于推进优质稻米、生猪、水禽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板块基地建设及其产业化经营。
  遵照俞正声书记关于稻鸭共育“是一件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大事。希望农业厅扎扎实实抓好示范区建设,找出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相结合的好路子”的指示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特别是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宣传农民,组织农民,办好示范样板,为加速“稻鸭共育”技术的推广,为农民从种养业中获得更多的收入作出贡献。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方案


  “稻鸭共育”是以优质稻为中心、以稻鸭生态种养为重点、以频振灯诱蛾和沼气肥配合运用为特色的优质节本高效生态稻米生产综合技术体系。目前,我国主要在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江西和云南等省示范推广。2003年8月,农业部种植业司组织南方10个水稻主产省(区)农业厅种植业处处长和有关专家,观摩了湖南、湖北“稻鸭共育”生产现场,一致认为该项技术是一条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于一体的成熟的农业优新技术。为了加快发展安全食品和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湖北省“稻鸭共育”技术示范推广方案。
  一、示范区域
  选择在水稻优势区域和养鸭基础好,农民种养技术熟练,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区重点示范推广“稻鸭共育”技术。2004年重点在两大区域示范推广。
  1、江汉平原示范区:包括仙桃、潜江、江陵、监利、洪湖等5个县市。
  2、鄂东南示范区:包括黄梅、浠水、蕲春、武穴4个县市。
  二、发展目标
  1、工作目标:2004年每县“稻鸭共育”核心示范区不少于5000亩,有条件的力争达到1-2万亩。上述9个县市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县市推广“稻鸭共育”5-10万亩,带动全省“稻鸭共育”技术推广到100-200万亩,稻田养鸭发展到1000万只以上,比2003年出笼鸭增长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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