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第八批创建“省级科
技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建管[2003]375号)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
经企业申报,市建委、建管局审查,受我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申报的九个“省级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了评审,确定此九个项目为第八批创建“省级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现予公布。
请各市建委(局)加强对这些项目的管理与指导,督促有关施工企业落实创建计划,我厅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这些项目的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在创建过程中,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将进行随机巡查。
附件:第八批创建“省级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