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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渠道。进一步做好综合高中的试点工作,创新运行机制,探索普职融通的新模式。普通高中要普遍开设以培养学生技能为主的综合性课程,学生可到职业学校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者发给相应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创造良好条件。
  (四)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重点办好农村职业学校、县乡村三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企业职工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及社会文化生活教育。每年培训农村劳动者20万人次,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率达70%,再就业率达45%以上,在职职工全员培训率达40%以上,从事技术工种岗位职工持证率达100%,高级技工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20%以上。同时,要拓宽职业培训领域,大力推进创业培训,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制定相应的小额贷款申请和发放办法,畅通创业基金渠道,落实各项创业政策,力争使创业成功率达40%。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
  1.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强化市(地)人民政府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的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布局结构、专业结构和发展规模作出合理远景规划,确保办学条件的改善。
  2.根据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特点以及社会发展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要求,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区域内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和布局结构调整。提出优化整合的实施方案,采取撤销、合并、联合以及资产置换等多种形式,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源的优化与共享,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专业布局合理的骨干职业学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好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资源整合工作,将各类培训机构集中整合,开展各类培训工作。没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县(市、区)要与属地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将建设社区学院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结合起来,将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和技能开发结合起来,形成多功能、多层次、辐射广的教育培训基地。
  3.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新格局。各行业组织要定期向社会发布本行业人力资源预测信息,公布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规划,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教师培训等工作。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职业培训机构,或采取创建“职业教育集团”等多种形式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积极为职业学校选派产业校长,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在职业学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企业发展规划,充分调动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推动校企联合办学,共同提高从业者的技能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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