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淄博东海服装有限公司实行B类出口企业管理的批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淄博东海服装
有限公司实行B类出口企业管理的批复
(鲁国税函[2003]415号 2003年12月31日)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淄博东海服装有限公司按B类企业管理的请示》(淄国税发[2003]218号)收悉。经研究,省局认为淄博东海服装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中关于B类企业的认定标准,同意对该公司实行按B类出口企业管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