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4]11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动员会暨省联社发起人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省身 副市长
副组长:王升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乃锁 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白湘霖 市计委副主任
杨广亭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邢宏利 市农业局副局长
袁治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肖争光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武忠勤 市法制局副局长
张志文 市体改办副主任
郭怀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亚威 市供销社副主任
肖爱琴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毅刚 市地税局副局长
郭振海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
赵乾军 市农村信用社行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安市农村信用社行管办,办公室主任由赵乾军同志兼任。其主要职责是在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直接管理我市各农村信用社之前,收集和掌握我市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上传下达有关信息,协调有关工作。
各区、县应参照此办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加强对本区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决策,是新世纪我市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发[2003]15号文件和国务院批准的《陕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动员会暨省联社发起人会议精神,各区县要充分认识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将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对其今后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国家扶持政策运用对我市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