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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非典和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
非典和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
(苏府办[2004]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针对前一段时间新加坡以及台湾、广东相继出现非典病例,越南、韩国、日本出现禽流感暴发并已有多人死亡的严峻形势,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分别发出紧急通知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强当前非典和禽流感防治工作做出了部署。我市经济发展迅速,对外交流众多,人员流动量大,当前春节将至,疾病防治任务非常繁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全市非典和禽流感预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非典、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部署。各级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要坚持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统一负责非典和禽流感预防的日常指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实施《苏州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细则》和《苏州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把非典和禽流感的预防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领导带头组织指挥,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健康安全。各级政府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非典防治指挥体系。卫生、农林、质监、检疫、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非典、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管和检查。
  二、加强专业防控工作
  各地要按照“早、快、准”的要求,加强非典、禽流感的专业防控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防控能力,及时掌握国际、国内及周边地区的疾病信息,加强监测、检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控制”,快速反应、快速防控,信息准确。各级卫生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设置合格的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和留观医院,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确保万无一失。农业部门、畜牧兽医机构要加强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工作,加大对H5和H7亚型禽流感的监测力度。要充分发挥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各级兽医诊断实验室的功能,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抗体检测工作,并扩大疫情监测的面和量,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现疑似禽流感疫情,要迅速报告,及时确诊,并迅速扑灭。同时,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和要求,有效落实免疫接种等各项防治措施。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节日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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