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文明办、法制办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
七、实行群防群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要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实行群防群治,不留死角。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要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创建放心网吧。
凡发现各类“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可拨打下列举报电话: 65158267 (文广局)、 12315 (工商局)、 110 (公安局)。
八、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要认真探索、总结网吧管理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网吧经营管理实名制监控系统,实现对网吧全程实时监管,采取日常检查、突出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
九、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追究责任。为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由市文广局牵头,会同工商局、公安局、电信分公司、教育局、财政局、法制办、文明办、团市委成立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研究解决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