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郑州综合投资区
和对郑州马寨星火密集区整改的通知
(郑政[200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等四部委关于清理开发区的有关要求,决定撤销“郑州综合投资区”,撤销后的开发区由邙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