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省一、二级注册
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注建[2004]2号 2004年2月27日)
各市建委、人事局,省直及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4]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0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组织:
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各单位要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市、本单位的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
二、 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200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定于6月12日-6月15日同步举行,考点设在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 考试大纲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02年进行修订时对部分科目进行了调整(可查阅2002年第四期安徽勘察设计简讯)。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大纲原知识题第一科目“设计前期工作”(45题)和第二科目“场地设计知识”(45题)现合并为“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一个科目(90题)。原第一科目“设计前期工作”通过的考生,仅需考第46—90题;原第二科目“场地设计知识”通过的考生,仅需考第1—45题。未通过或未报考“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知识”的考生需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第1—90题。现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替代原作图题“建筑设计与表达”,时间分别为6小时和5小时,凡未通过或未报考过原作图题“建筑设计与表达”的考生,都需报考“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现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场地与建筑设计”和“建筑构造与详图”两个科目替代原作图题“建筑设计与表达”,时间分别为6小时和3.5小时,凡未通过或未报考过原作图题“建筑设计与表达”的考生,都需报考“场地与建筑设计”和“建筑构造与详图”两个科目。
四、 考试规定及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