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4)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将有关开票要求及政策规定告知纳税人,促使企业正确开票。
4、继续作好运输发票的采集工作,杜绝利用非法运输发票进行的涉税犯罪活动。
自运输发票的采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的采集数量不断提高,2003年12月共采集4468份,今年1月份采集12324份,采集量比上月增加7856份,运费发票采集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基层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培训、辅导和审核工作,促使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准确无误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提高申报质量。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合作和信息传递,提高采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加有效地对使用运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的管理。
(三)全面、正确地执行出口退税新机制及相关配套文件,真正做到“老账要还,新账不欠”,及时办理免抵调库
1、要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坚决落实总局的各项出口退税配套文件和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落实地方负担25%部分的退付操作办法。
2、抓紧出口退税工作进度,按期完成2003年清算工作,及时兑现陈欠税款,完成出口退税计划。
3、抓紧制定今年免抵调库具体操作办法。从2月份开始按照总局规定及时办理免抵调库,做到按月核对,逐户核销,规范调库。
4、抓紧落实2004年出口退税计划和税款的退付工作
(1)尽快将外贸企业申报软件安装到每户外贸企业并组织培训,在2月底以前受理企业申报,审核生成税款,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2)对生产企业申报软件,抓紧做好安装培训计划,及时受理2004年免抵退税的申报工作,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反馈总局。同时要按照总局《
关于做好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明电[2004]8号)的要求,落实免抵调库工作。
5、充实基层退税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免抵退管理水平
(1)根据目前我国进出口经营权逐步放开,我市免抵退税企业及免抵退税额每年增长很快,特别是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带来的一些具体问题,使各管理局的免抵退税工作量大幅增加。根据本次电视电话会议总局领导的要求,各管理局要保证3-5人的专职人员,对企业多及免抵退税额大的管理局可以根据工作量再增加人员,以确保2004年免抵退税工作正常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