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4年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4]47号 2004年3月2日)
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了做好二00四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提高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参检率。根据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青岛市经济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联合下发的青外经贸外企字(2004)85号《关于二00四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通知》要求,现将《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00四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00四年外商
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方案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已经连续进行了八年。联合年检工作对于进一步摸清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底数、堵塞税收漏洞;规范企业行为、优化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善青岛市投资软环境,服务纳税人;加强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起到积极作用。为确保二00四年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地税)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青外经贸外企字(2004)85号《关于二00四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通知》要求,结合地税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二00四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地税局)工作方案。
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范围及负责年检地税部门的确定
(一)联合年检的范围。凡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均应参加二00四年联合年检。
(二)负责年检地税部门的确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市征收局和市内四个分局控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集中在青岛市外商投资行政服务大厅(一条街)联合办公,地址为青岛市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二楼203-205室。各市地税局各自负责控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
二、联合年检的前期筹备与宣传
(一)宣传动员。市局对内及时下发文件布置和培训参加联合年检的税务人员;对外会同联合年检各部门提高企业参检的积极性和联合年检工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