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进行,着眼于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致力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的生动局面。根据上述指导原则,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总目标,牢固确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提高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作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统领各项城市创建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坚持德治和法治结合,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大而强、富而美”的现代文明城市。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是:通过今年的努力,创建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按规定向中央文明委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力争于明年跻身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任务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的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科技教育与文体卫生、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创建活动与创建氛围、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等八个方面及其具体的测评内容和达标要求,全面展开,整体推进。同时要针对我市的工作现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力攻克未达标项目,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强劲发展态势。以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为总目标、总抓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占全省份额有新的提高,确保统筹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和居民收入的增幅高于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城市的平均水平,在经济国际化、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富民工程、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2、继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围绕构筑对外交通和城市道路两大系统,抓好以道桥为主的重点工程建设,同时完成一批市区主、次干道和便民通道的改造、整修项目,使城区路网更趋完善,道路完好率保持较高水平。加快实施危旧房改造、老新村整治和“平改坡”,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步伐,进一步完善运行线路,方便市民出行,继续更新、增添车辆,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从目前的8.9标台提高到10标台以上。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箱,全面修整街巷里弄、新村小区和公共场所的垃圾收集房,淘汰、更新一批环卫收集运输车辆。加强电力、通讯、燃气、自来水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的正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