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系统在省政府专网运行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
电子政务系统在省政府专网运行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4]4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切实推进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应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系统”在甘肃省政府专网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系统”在省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中运行后,通过省政府与各市(州、地)政府(行署)专网,在线传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数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人口与计生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工作。
  二、各市(州、地)政府(行署)要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系统”项目为试点,推动资源网向下延伸的速度,使尽可能多的项目在网上传输,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三、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原则,加快专网建设步伐。目前,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资源网只开通到市(州、地)一级,各市(州、地)政府(行署)要加大专网建设力度,推动与县(市、区)政府及直属部门的联网进度。在建设过程中,要根据本地区财力状况,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力求实用和实效,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