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专利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4]2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专利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三月十九日
无锡市专利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自《
专利法》实施以来,我市的专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广大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不断增强,初步构筑起我市专利管理工作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推动了科技进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03年8月确定无锡市为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和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赋予我市的试点工作任务,根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修订)》和《专利工作评价标准(修订)》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紧紧围绕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与水平为目的,加强政府引导,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促进无锡经济结构优化与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无锡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较完善的无锡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工作网络体系和政策体系;
(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明显增加,高新技术企业和骨干企业集团都要建立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
(三)构筑无锡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形成面向全市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
(四)全市专利拥有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率高于GDP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增长处于全省前列,每10万人年专利申请量超过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