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高中教学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要从学生终身发展需要出发,重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要促进教师、家长和社会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树立新的教育理念,逐步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教材体系、教育教学制度和学校管理制度。要注重研究性学习和其他综合实践课程的教学,关注学生个性发展,积极开发选修课程资源,提倡分层教学和学分制管理,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要建立校本教研为主的现代教研制度,大兴教研教改之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深入推进高中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学校评价制度。
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改革与创新,构建具有自主性、研究性和合作探究性特征的教学模式。加强校际联系,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方式,实现跨校区、跨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八、切实加强领导,不断优化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要按照基础教育“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担负起普通高中教育的领导与管理、改革与发展的责任,要把普通高中的发展和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高中教育的结构和规模。各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加强指导,制订优惠政策,优先保证学校建设用地,在土地征用、校舍建设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依法落实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增加教育投入。要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优化育人环境。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不得要求高中学校为其他单位或学校提供贷款担保;不能将公办普通高中作为自收自支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多方面努力,推动全省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