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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4]84号 2004年4月9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根据总局对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04年全市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思路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涉外企业税收管理,拓展征管手段,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涉外税务审计是利用审计程序、现代审计技术和相应的工作底稿制度,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深层次审核的管理性手段,对于防范税务风险、增强企业纳税遵从方面具有促进作用。我们从事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应该学习掌握这种技术手段并切实应用于日常管理中,通过对纳税人的税务审计,一方面可以了解掌握涉外企业的财务核算和其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税收风险,强化税源监控;另一方面能够建立与企业沟通合作密切税企关系的渠道,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措施,体现预警提示、自查自纠、自觉遵从税法的功能,塑造诚信纳税氛围,减少征纳双方矛盾,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从而进一步促进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管理水平。
  2004年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目标为,构建“一个平台、两个体系”,即结合全面质量管理成果,探索应用审计技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路子,搭建全面推广的平台;构建以审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风险识别体系。为切实落实今年工作目标,现将2004年涉外税务审计主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局要把涉外税务审计工作作为今年涉外税收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来抓,按照“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两级工作机制”和岗责体系的要求对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关注。科学安排工作计划和人员分工,要根据本局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审计对象,在选取的审计对象中,中小型企业所占比例(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不得低于50%对连续亏损或微利企业、以收取加工费为主的加工企业要列入重点选取范围。并于3月底前将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和所选审计户名单报送市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二、今年的涉外税务审计工作计划以各局200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类申报审核企业为基数,完成大于2%的审计户数。在实施审计中,各局要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所审计户可以是专项审计(就某些项目或事项进行单项审计),但按总局《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的审计户不应少于3户。要求在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的审计计划任务,并于12月31日前上报审计工作总结和审计案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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