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清理、削减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
1.凡不符合《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取消;未经国家、省委托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我市能够自行决定的收费项目,本着能减则减的原则进行清理,使行政性收费项目及收费额在去年底基础上再削减一半。
2.规范执收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对国家、省有关法规设定收费标准上下限的,要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收费的具体标准。
3.实行收费公示制。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执收部门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时限:清理工作于3月中旬完成)
(五)加大审批权集中部门干部岗位交流的力度
1.完善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将处、科级干部特别是审批权集中部门的处、科级干部岗位交流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并提出干部交流方案;对关键岗位上的一般干部也要实行岗位交流。
2.缩短处、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的任职年限。除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外,其余岗位的处、科级干部都要定期轮换。在内部轮岗的基础上,对直接面向企业和市民的重点、热点岗位上的干部,实行跨部门交流。
3.重点抓好开放先导区和执法部门干部的交流工作。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工作时限:3月中旬出台干部交流工作方案,4月份实施)
(六)完善机关和公务员的考核机制
1.2004年开门评议机关和目标责任制考评对象要涵盖机关内部处室。内部处室的考评工作主要由本机关党委(党组)负责。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试点方案,着手解决不称职公务员的“出口”问题。
2.考评要坚持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原则,将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纳入考核体系。
3.要聘请知名度、认同度较高的调查咨询机构参与重点部门的开门评议,提高评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提高面向企业和市民的评议调查问卷的科学性、针对性。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工作时限:3月中旬完成方案制定,5月份实施,11月底前结束)
(七)加强对行业协会的规范化管理
1.制定《大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明确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业务范围、基本职能,完善行业协会管理制度。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使行业协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