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食品源头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生产管理,严把质量关;开展对已实行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米、面、油、酱油、醋等五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劣食品、甲醛等非食用物质浸泡食品、硫磺熏蒸食品,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标志标注违法行为,整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违法行为。
(2)开展食品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对城镇食品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索证索票和质量追踪制度,查处假劣食品、三无食品、米、面、油、酱油、醋等五类无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食品、过期霉变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集中开展食品质量、标准、计量执法联合检查活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把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饮料、奶制品、豆制品、酒类、水产品等9大类食品作为打假工作的重点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甲醛浸泡食品、硫磺熏蒸食品、非法使用添加剂食品、霉变过期食品、农药残留超标食品和标志标注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牵头单位: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药监局、农业局、公安局、商业局等单位配合。
(二)药品打假
1.工作重点
(1)开展非法行医卖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依法打击以行医为名、卖药为实的非法行为。
(2)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安全意识,保证药品质量,加大对原药品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及制假售假重点地区的监控力度,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日常用药、急救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作为打假工作的重点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提高药品合格率,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牵头单位: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配合。
(三)农资打假
1.工作重点
一是狠抓重点品种。农资打假的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配件和禽流感疫苗。二是狠抓重点地区。把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农资市场秩序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县(市)、区作为重点地区,集中查办。三是狠抓重点市场。对那些出现以次充好、欺行霸市以及滥涨价行为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资集散地进行整治,坚决打击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摊点、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四是狠抓春秋两季。在春耕秋播农资生产销售旺季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打假联合行动。
农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9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未达到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农资产品的;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的;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志的;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九是农资生产销售计量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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