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淮府[2004]38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2004年在全国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按照《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
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03]111号)精神,为确保做好我市的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经济普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综合型的国民经济大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经济普查的信息及资料对国家和地区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经济普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