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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银监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严格贷款投向,确保支农重点。积极压缩、收回非农贷款,确保支农资金需要。清退行业管理部门和联社不合理占用基层信用社的资金;清收行政事业单位及金融系统职工在信用社的贷款;继续清收“三外”资金,严禁新发生“三外”资金;严禁违规债券投资;严格控制房地产贷款及中长期非农贷款;严禁贷款“垒大户”。
  继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今年全省农村信用社计划累计发放“三农”贷款530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农业贷款410亿元。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确定信贷投向和支持重点。农业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80%以上要用于农户、农业和农村;城区和城效结合部的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60%以上要用于社区内的农户、居民和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个体,培育一批稳定的优质客户,繁荣区域经济。
  信贷资金的投向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策略,既要积极主动,又要量力而行;既要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又要防范贷款风险;既要尊重地方政府的意见,又要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对不符合当地产业化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不利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不利于提高生产力或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不予支持。
  四、继续推进并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进一步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覆盖面和渗透度,以点带面,把小额农贷这一品牌继续做大、做强、做优。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传导,在组织推动上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发挥监管部门的监管督导作用;坚持发挥村级党组织的参与和协调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引导,在基础工作上做到“三个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为顺利推广小额农贷营造良好氛围;调查摸底到位,为核发《贷款证》打下基础;评级颁证到位,为核发贷款提供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风险督导,在信贷管理上严把“三关”: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时,严把资信评定关,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公开结果,确保评定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严把贷款管理关,实行专户、专帐、专人、专职管理,加大责任考核,确保小额信用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严把政策关,严禁改变贷款用途,严禁关系人贷款,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农村信用社自身权益。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经济条件好、信用环境优、管理水平高的地方,可适当放宽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和支持范围。农户通过小额信用贷款得到的资金必须一分不少的交给农户。农村信用社和村支部、村委会不能违背农户意愿安排贷款,不能由村民委员会统贷,更不能以物抵贷,以贷抵交税款,抵交“统筹”,也不得强令农户借贷合资兴办项目和创建所谓的“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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