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议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函
(甘政函[2004]29号)
省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省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在积极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实施机构清理工作的同时,对我省行政管理方面的109件地方性法规也集中进行了排查。根据
行政许可法第
十五条关于地方人大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规定和第
八十三条“本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清理”的要求,经研究,建议对主要内容与
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不相适应或适用期已过的3件地方性法规予以废止,对60件地方性法规予以修改。同时,建议对其中无法定依据或属国家专属设定权的51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对147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修改。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建议废止的地方性法规目录
(废止地方性法规3件,取消行政许可事项6项)文件
序号 地方性法规名称及发布日期 废止理由
一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决议(1993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1年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已有新规定事项
序号 地方性法规名称及发布日期 废止理由
二 甘肃省保护学校校园、校产若干规定(1986年11月15日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无法律依据,学校为独立法人,校产应依法管理、处置事项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处理意见
1 批准学校用地转让、调换 取消
2 批准学校固定资产转让、调换 取消
3 批准闲置校园、校产移作他用 取消
4 批准征用、占用学校场地、校舍 取消文件
序号 地方性法规名称及发布日期 废止理由
三 甘肃省经纪人管理暂行条例(1994年1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正) 资格资质地方无权设定,管理主体无法律依据事项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处理意见
5 经纪人资格证书 取消
6 个体经纪人的年检 取消
附件2:
建议修改的地方性法规目录
(修改地方性法规60件,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5项、修改147项)文件
序号 地方性法规名称 发布日期
一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1999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事项
1 节能产品认证(增设了审批机构及程序)(第十三条) 修改文件
二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998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事项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处理意见
2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设计审查的专业审查(发施工许可证前置)(第九条、第十三条) 修改
3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专业审查(发施工许可证前置)(第九条、第十三条) 修改
4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造价审查的专业审查(发施工许可证前置)(第九条、第十三条) 修改
5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专业审查(发施工许可证前置)(第九条、第十三条) 修改
6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修建规模的审批(发施工许可证前置)(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修改
7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的专业审查(发施工许可证前置)(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修改
8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战时用途的专业审查(发施工许可证前置)(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修改
9 易地建设费使用的审批(发施工许可证前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修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