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及环境知识,提高全民环境知识水平
面向社会各阶层开展环境教育。以法人代表、各类从业人员、农民、中小学生为基本对象,广泛开展环境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生态农业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保护,环境污染与防治、环境科技与应用、环境法制与道德、绿色产业与绿色生活。通过学习教材、接受辅导、课堂教学等形式,提高全民环境道德与法制意识,努力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杜绝浪费。
深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以客观披露生态灾害、环境污染、物种消亡、人为破坏等问题为主要内容,通过新闻发布、设立固定和巡回环境警示教育展区等方式,提高全民环境忧患意识和环境监督意识。
建立各类环境教育基地。依托自然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环保模范企业、污染治理和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党政干校、中小学等场所,为公众接受环境教育创造便利条件。到2005年末,建设10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到2010年末,建设30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四、加强环境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抓好主题宣传活动。以每年的地球日、环境日、臭氧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环保纪念日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
开展“哈尔滨环保世纪行”活动。针对不同时期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确定活动主题,组织新闻记者进行深入的调查采访,重点报道我市生态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典型案例,通过舆论监督,力争每年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
加强新闻宣传。各类新闻媒体要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宣传报道计划,为全民教育提供便利和服务。影视媒体要增设环境教育宣传内容,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开辟环保专栏,开办环保节目;报刊要增加环境宣传公益广告、环境宣传报道,并根据情况设立环保专栏、专版;主要新闻媒体要发布环境质量公报、日报和预报;各网站也要增加环境教育内容。市环保部门每年要制作环境警示教育专题片,在电视媒体播放。
加强环保公益宣传。在城乡显要位置、车站、机场、码头、商业区、居民区、道路两侧、各种公众场所及其他必要场所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张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画。各类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要增加环保公益宣传内容。环保公益广告由各级环保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市政管理和广告等部门统一规划和设制。
加强环境文化宣传。组织专家编写环境教育读物,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实践,创作优秀的环境文化作品,搞好环保题材节目的创作和演出。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乡村要编演环境教育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