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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失效]

  三、加强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意识。“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教育驾驶员、乘务员严格遵守安全和交通规则,牢固树立“人命关天”的责任意识,确保城市交通安全。一是各运营企业要认真吸取我市“1.30”和自贡市“3.13”重大交通事故的教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教育的成果转化成安全操作意识,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精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乘务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对身体状况差、轮岗、复岗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和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对参加城市客运的车辆必须强行进行车辆安全检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由公安局交管局牵头,市政、交通、质监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企业在检查过程中不能自行完成的检查项目,必须到市车管所进行技术鉴定。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要实行强制报废,确保100%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禁止“带病车”和报废车上路运营;四是结合全省4月,5日至5月5日为期一个月对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秩序 、安全工作、服务质量等进行专项整治,并做好4月底至5月初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行和服务质量情况抽查的迎检工作。五是结合“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大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安全、文明” 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六是交通、市政公用部门要指导公交企业建立驾驶员、乘务员准入制度。对违章、违规、违纪的驾驶员、乘务员实行内部记分办法,累计到限,予以辞退。从即日起要对2001年1月1日以后新上线的驾驶员分期分批脱产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和驾驶技能的培训,对2001年以前上线的驾驶员要有针对性进行复训,达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驾驶。七是各客运企业要加大运营线路的安全检查,规范运营秩序,对线路上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坚决整改。八是各城市客运企业要加强车辆运行调度工作,改善行车秩序,保持全线均衡运载,正点运行,不断提高运营效能。
  四、加强协调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客运安全。一是交通等道路负责单位,按照职责职能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的监控,严惩违章;三是市政公用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公交安全设施和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各运营企业的指导督促。四是质监部门要对CNG车辆用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工作。五是担任二环路以外任务的公交车要限速行驶,确保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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