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宣布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办发[2004]5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4]25号),为认真汲取自贡市“3·31”、特大交通事故和我市“1·30”重大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认真解决当前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客运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机制建设。要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办法》(川委办[2003]27号)精神,严肃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追究。二是近期各区(市) 县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地所有客运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员思想、 身体、车辆技术状况、营运线路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各客运企业法人代表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客运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履职尽责。要对本单位的人、车情’况和营运线路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以对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营运工作。
二、加强客运企业的管理规范化建设。各客运企业要切实按照《
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四大体系” (责任体系、管理体系、执法体系、救援体系)和“七项制度”。一是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以抓好典型、召开现场会等形式迅速展开此项工作,并将活动方案报市安监办备案。年底由市安监办牵头,会同市政公用局、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质监局等部门进行抽查考核、验收。二是各客运企业对照成都市“创建百个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考评细则,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事故隐患整治和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事故控制目标、职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等建章立制的管理规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相关台帐,以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和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三是认真做好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监控、车辆、营运班线、设施设备和运行状态监控安全管理、企业员工安全管理、租赁承包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事故记录及管理的基础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