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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人行成都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印发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公安厅、人行成都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印发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川公经发[2004]74号 2004年4月19日)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金融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我国反洗钱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健全,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于2004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现将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统一思想,遵循“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依法办案、分工协作”的指导原则,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抓住打击重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同时,人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外汇局各市、州中心支局要从政策上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买卖外汇、汇兑等金融业务,并进一步健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核查制度,做到疏堵结合,打防并举。
  联合行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每两个月将工作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联合行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各地、各部门要将总结和有关数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地公安机关要统计并上报受案数、立案数、破案数、涉案金额、挽回损失金额、采取强制措施人员数和打掉地下钱庄数、罚没金额等相关数据。在联合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案件公安厅将进行挂牌督办。

                                    二00四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区都出现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地下钱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通过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影响银行正常性业务的开展,冲击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威胁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而且,地下钱庄为走私、涉税、贪污腐败等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成为各种犯罪活动的伴生物。因此,不断加强我国的反洗钱工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打击地下钱庄的工作。最近,温家宝、黄菊、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指示和批示,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并进一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完善我国反洗钱协调机制。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金融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力度,推动我国反洗钱工作机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健全、完善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监控、核查制度,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于2004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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