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预测。
周至县马鞍桥金矿、户县郭家山白云岩矿、户县涝峪教场白云岩矿、蓝田湘子岔金矿、蓝田广兴石灰岩矿等,因采矿废渣堆积量大,遇大暴雨容易形成泥石流以及滑坡、崩塌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硐采矿山要把坑口的崩塌和采空区的塌陷预防等作为重点,避免和减轻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测。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34处。特别是2003年新产生和活动迹象明显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的已出现险情,由于裂缝扩大,造成房屋严重开裂,危害较大;有的险情相当严重,已处于临滑状态,遇到大暴雨极易诱发成灾,造成严重危害。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对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高度重视,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列入本方案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要逐级签订防灾责任书,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加强巡查和监测,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西安市2004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方案详见附表。
五、重点防范期
5月1日-10月31日是我市汛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据资料统计分析,6-9月份为我市地质灾害高发期。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实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防灾责任落到实处。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水务、交通、铁路、旅游等部门应当在部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公路、铁路、旅游区景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设施主管部门各自监测预报并组织治理。在发生地质灾害时,协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尽快查明有关情况,提出治理措施。气象、农业、民政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市政府成立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质环境处,具体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安排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书记薛华锋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