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4年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西安市2004年突发
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4]62号)
《西安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西安市2004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4年4月19日
西安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04年4月14日)
为了认真做好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03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03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80起,灾害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23万元。由于持续降雨,导致年初统计的46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大部分发生了不同程度活动并产生了险情,在此之外,又有99处发生险情并被确定为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市由于各区、县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监测工作到位,发现险情,采取措施得力,成功预报7起地质灾害,避免了104人伤亡。
二、2004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省专业气象台2004年降水趋势预测,我市2004年3-10月降水量与常年相比正常略偏多,6-10月为多雨时段。预计2004年3-10月总降水量:西安市区550-570毫米,高陵县480-500毫米,临潼区540-560毫米,周至县550-570毫米,户县530-550毫米,长安区580-600毫米,蓝田县660-680毫米。
三、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
根据各区、县2003年底调查统计,全市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566处。按危及人口多少划分:危及大于30人的有236处,危及大于50人的有186处,危及大于300人的有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沿山区县的南部山区和山前地带以及平原区的黄土台塬和黄土丘陵边坡地带。其中:周至县117处,户县41处,长安区80处,蓝田县168处,临潼区89处,灞桥区28处,高陵县18处,阎良区18处,雁塔区7处。大部分稳定性差,活动迹象明显,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形势比较严峻,任务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