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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开展迎世遗会市容环境十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开展迎世遗会市
容环境十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2004]7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城管局、规划局、公安局、环保局制定的《关于开展迎世遗会市容环境十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迎世遗会市容环境十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容貌水平和品位,塑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迎接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简称世遗会)在苏州召开,决定从4月25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十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做强、做大、做优、做美”苏州中心城市为目标,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把十项整治活动抓紧抓好。开展整治活动,使市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机动车辆清洗站、摊点秩序、交通秩序、公共设施设置和房地产开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乱涂乱贴、油烟噪声、违法建筑、运输车辆抛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市容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有一个质的提升,创造与苏州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居环境,以精细秀美、焕然一新的市容市貌迎接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的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迎世遗会市容环境十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规划局、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城管局、交通局、环保局、苏州工商局、和各区人民政府组成,统一组织指挥全市市容环境各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整治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
  各区及各有关部门相应建立迎世遗会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有相关的责任单位的整治实施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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