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大政发[2004]4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更好衔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国务院决定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4)12号)部署,现就我市经济普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是将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建筑业普查合并进行的覆盖第二、三产业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可以全面掌握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布局和效益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我市及各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措施,优化经济结构和投资软环境,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对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统计调查体系配套改革,健全宏观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实现社会经济信息共享,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明确经济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经济普查的对象:在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经济普查的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共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农业以外的19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的所有经济活动单位。
  (三)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和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