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乡企贸洽会组委会
2004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
(甘肃·酒泉)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4]5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直各有关部门:
全国乡企贸洽会组委会制定的《2004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甘肃·酒泉)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4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产品
展销会(甘肃·酒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不断推动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与文化交流,省政府与农业部商定于2004年7月在我省酒泉市举办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甘肃·酒泉)(以下简称“乡企贸洽会”)。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内容
乡企贸洽会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为宗旨,以促进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开放开发、招商引资,合作交流、科技创新,劳务合作、产品展销为主题,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东、中部与西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乡企贸洽会的主要内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产权转让、资产重组,技术交易、产业研讨,产品展示展销,省内外劳务合作。
二、名称、时间、地点
名称:2004年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甘肃·酒泉)。
主办单位:农业部、甘肃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甘肃省乡镇企业局、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工商联合会。
时间:2004年7月18-20日。
举办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三、参加人员
(一)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委及部分省(区、市)领导;
(二)各省(区、市)乡镇企业及各方面经贸代表,各省(区、市)工商界、企业界、民间商会、协会等组织代表,劳务合作组织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