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4、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市计划、经济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威胁人身安全的工艺技术、装备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发挥大企业的优势,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措施,提高区域整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5、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每年市财政及各区市财政预算要在保证现有安全生产投入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科技进步、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统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凡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市及有关区市应给予必要的配套支持,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6、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逐步加大对安全科技项目的科技经费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利用政府、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等安全生产科研资源,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快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的步伐,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要加强安全科技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安全科技工作的创新,制定安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实现安全生产低成本运作。通过实施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课题“城市公共安全综合试点”工作,开发出全国领先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软件,建立起基于GIS的网络信息监控指挥系统。
  7、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和优化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组建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援的能力。搞好重大危险源和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建立生产安全预警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系统。完善我市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系统,规范和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通过技术整合实现有机联动,更加合理地配置全市应急设施、人员和其他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和完善青岛市公共安全基础数据库,形成统一的青岛市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初步规划建设各区市的应急救援体系。
  8、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实行重要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师资和教材质量。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规范培训市场,加大培训力度。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培训、考试、任职、考核制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