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快中药现代化、产业化进程。认真贯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4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基地的意见》,加快中药现代化基地的建设步伐。中医、中药要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组织重大中医药科研课题协作攻关,加快中药关键技术和中药新药研究开发,抓好特色中药开发和剂型改革,加强中药生产现代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提高我市中药在国内外医药市场的竞争力。重视中药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推动中药材生产规范化、产业化。
14.扩大中医药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我市中医药的国际影响。积极吸引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拓宽中医药对外合作领域,共同进行中医药研究开发。
五、强化继续教育,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5.抓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速中医药队伍知识更新。开展中青年优秀临床人才培养工作,利用5年时间,在全市培养5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50名县级中医药学科带头人。继续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通过名中医药专家临床实践和言传身教,培养一批中医理论扎实、临床技术精湛、医德医风高尚的新一代中医药名家。做好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争取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把乡村医生轮训一遍,使之成为一支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治疾病的农村基层医疗队伍,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方便、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16.加强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人才培育的层次和专业结构。要面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培养全科中医,围绕中药产业培养实用型专科人才。各级还要重视加强中医药管理人才和外向型人才的培养。
17.加大人力资源的开发力度。坚持有利于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的原则,建立中医药人才综合开发机制。大力引进中医药创新型、临床实用型和有独特技术专长的人才,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分配、奖励制度,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六、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
18.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中各项中医药任务。按照《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要求,明确农村中医药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初级卫生保健中医药分级监测和评估制度,将初级卫生保健有关中医药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调查,及时、准确地反映实施情况。各级卫生行政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测评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