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淄政发[2004]1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中医药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11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继承与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加快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
2.目标任务。根据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中医药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的体制和机制,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中医药人才结构,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步伐。
二、深化改革,增强中医药事业生机与活力
3.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坚持以满足社会需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基本原则,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制定完善中医药资源配置标准,发挥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加强县、乡、村医疗一体化建设,积极引导中医药人力、技术资源向农村和社区流动。
4.推进中医办医体制改革。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中医办医体制。政府集中力量办好承担中医药学继承与发展任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代表区域中医药发展水平的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举办合作、合资和其他形式中医医疗机构,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鼓励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依法在农村和社区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医医疗机构股份制改革试点。
5.加快中医药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31号),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中医药机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任期制等新的用人办法,实行竞争上岗。打破平均主义,坚持按劳分配、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的分配制度。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要加强经济管理,推行成本核算,降低中医药机构的经济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