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的意见
(淄政发[2004]1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搞活我市住房二级市场,解决制约住房二级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对搞活住房二级市场重要性的认识。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引导居民通过市场改善居住条件,促进住房消费,对于盘活存量住房、带动增量住房需求、实现投资和消费的双向拉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更新观念,创新机制,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并在实施工作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住宅与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为动力,坚持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加快建立住房流通体系、供应体系和维修服务体系,全面构建新的住房体制,以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为出发点,立足盘活存量、激活增量、扩大住房消费,实现房地产业整体结构的优化。围绕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配套政策、简化办事程序、强化金融支持、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拓展消费服务,强化措施,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实现住房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做出更大贡献。
(三)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目标。促进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明显增加,优化房地产市场结构,尽快提高存量住房在房地产市场交易总量中的比重,通过存量的盘活带动增量的发展,使全市房地产交易量逐步扩大,实现相关税收明显增长,住宅与房地产业实现的增加值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尽快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
(一)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各企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要依法办理,不得随意停止或减少。凡是职工已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住房及职工购买的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需要调整住房时,全部进入住房二级市场,不准附加任何其他条件,也不得在单位内部自行调购。
(二)尽快建立住房供应新体系,满足住房实物分配停止后的个人购房需求。各级政府要认真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建立和发展以救济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为主体的安康工程供应体系。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新方式,逐步由新建经济适用房为主向补贴鼓励购买二手房为主转变,既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又提升城市新建商品房的档次。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标准和范围,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与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