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靠政府,加强协调。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区域医药经济的发展,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因此,各市、县局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中各种关系,紧密依靠当地政府的领导。在当地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把“两网”建设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降低农村药品价格以及查处农村虚假药品广告等工作有机结合,争取卫生、工商、税务、计生、物价、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开展“两网”建设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三)严格审批,强化监管。各市、县局在大力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同时,要强化监管,依法规范。在开办审批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决不能擅自降低标准和条件审批农村药品经营网点。在日常监管方面,要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强化对药品供应网络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网络终端的监管力度。对区域性配送点以其自己名义购进、销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违反规定配送药品,乡镇卫生院以代购药品之名变相批发药品等行为,严格按照《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查处。
(四)“两网”结合,同步推进。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与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相辅相承、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监管网络的建立,为供应网络的建设提供了基础,并促进其不断发展。供应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为监管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给药品监管网络建设提出新要求,促进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因此,“两网”建设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并驾齐驱。
(五)健全机制,着力治本。各市、县局要以“两网”建设为契机,针对农村药品监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则,逐步形成以《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为核心的工作制度,使各项日常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建立监督抽验、日常监管、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药品不良反应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等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健全农村药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