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核作为坏帐损失进行核销的应收帐款,是否符合规定的坏帐条件的,对符合条件的有无具有相应的认定资料如法院判决等、帐龄等;
(三)涉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坏帐核销,审核是否具有法院出具的负债方破产的判决,有无负债方尚未破产直接申请核销。
(四)对企业符合坏帐条件且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审核是否在年度纳税申报之前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有无在不同纳税年度之间人为进行调剂。
三、金融保险企业装修费的税前扣除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中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审核房屋、建筑物装修费用是否属于改良支出,有无将改良支出未作资本化处理而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二)审核装修工程预算,对装修工程支出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支出是否单独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处理,有无将发生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条件的支出作为装修费用;
(三)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审核发生的装修支出是否作为递延费用在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有无直接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进行扣除。
(四)审核是否已取得证明装修费支出确已发生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有无未取得发票和申请扣除金额超过发票记载金额的现象。
四、电信企业购置仪器仪表、监控器等购置支出的税前扣除
(一)对照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审核申请不作固定资产管理且分期扣除的固定资产,是否属仪器仪表、监控器等范围,有无扩大申请扣除的范围;
(二)审核申请扣除的期限,是否采取分期扣除且扣除期限不少于2年,有无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一次性进行税前扣除的;
(三)审核是否已取得证明购置支出确已发生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有无未取得发票和申请扣除金额超过发票记载金额的。
五、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
(一)对申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审核是否属政策规定的允许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范围,有无超范围申请加速折旧的现象;
(二)审核申请企业采用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办法,是否采用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有无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法的;
(三)审核符合一定条件的设备、软件的折旧或摊销年限,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年限(2年或3年),有无短于最低年限的。
六、工效挂钩或提成工资的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