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工作建设“平安淄博”的意见
(淄政发[2004]1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建设“平安淄博”进程,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抓好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管理职能,也是衡量各级政府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安监体系,加强了基层和基础工作(以下简称“双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但我市属重化工工业城市,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研究制定强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2、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为总抓手,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加强中小企业监管为重点,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建设“平安淄博”,早日实现全市“两提前、一率先”的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3、奋斗目标。从2004年起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要比上年下降4%,力争下降6%。到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运行质量有较大的提高,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到201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更加适应,法规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等主要考核指标低于全省或者达到全省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