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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九)2002年底前获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材料必须用A4规格纸张。
  (二)材料分装成三套。第一套为一份申请表(表内填表说明页粘贴身份证、造价资质证书复印件);第二套装订顺序为:封面(应有申请人姓名、个人签字、注册单位公章等项内容)、目录、本办法第二条第(一)至(九)项(第四项除外)规定的材料依次装订;第三套装订顺序为:封面(应有申请人姓名、个人签字、成果文件名称、注册单位公章等项内容)、目录、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依次装订。
  (三)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首先登陆上海工程建设资质与资格网www.zzyzg.cn,点击“2004年度造价师注册网上申报信息”(5月12日开通,网上申报咨询电话64640712,64640734),按照网上要求于2004年5月16日前完成网上录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不受理书面材料的申请。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
  (三)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汇总统一报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质资格办)。
  (四)市资质资格办对网上申报的信息及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建设部审批。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申请注册和执业;申报单位不得同时向两个注册机构申报注册,并应如实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对于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对申报人不予注册,并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申报材料及费用一经受理,概不退还。
   六、受理时间、地点及有关费用
  (一)日期:5月17日至18日受理造价咨询单位注册申报;
  5月19日至20日受理其他单位注册申报。
  (二)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三)地点: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南面底楼。
  (四)费用:每人250元,注册申报时一并交齐。

                          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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