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照规定,从2004年起,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工”取消后,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照“上限控制、民主议事、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的办法,严格控制筹资筹劳标准,以村为单位人均每年筹资控制在20元内,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控制在5个工日,规范议事和公示程序,筹资款和筹劳必须用在村民议定的项目上,严禁挪用或跨村使用。“以资代劳”坚持群众自愿,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严禁强制农民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固定性收费项目。“一事一议”筹劳及“以资代劳”不得超过上年实际提取的农村“两工”和“以资代劳”数额,确保农民负担减到位。
三、加强对税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
1、要强化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市、区县的专项转移支付方案一经确认,必须严格执行,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落实到镇、到村。原税改方案确定的转移支付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不得截留、挪用。
2、要强化对村级“三项资金”的监管。各郊县要严格按照村级“三项资金”县级专户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操作,规范管理。对村干部报酬、五保户经费实行县级直接发放,村级办公费由县级专户直接拨付到村,其中村级报刊由县级集中订阅,报刊费由县级统一拨付。
3、要强化对农民负担的规范管理。今年,我市仍然对农民发放负担监督卡,要继续强化对农民税外负担的监管,实行预算审核,卡内项目包括免征的农业税及其附加(按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填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民负担监督卡在5月底发放到户;由镇、村统一代办的农业生产服务性收费,在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同时,与农户签订生产服务项目收费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费。
四、加大各项配套改革工作力度
为了确保税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切实抓好各项配套制度改革。要继续大力推进镇级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把镇级供养人口降下来,因地制宜地进行镇村区划调整,切实减轻镇村负担;要切实按照税改政策的规定,严格控制村级“三项资金”开支,推行村、组干部交叉兼职,村级定补干部每个村不得超过3-5人,村干部报酬不得超过农民人均收入的1.5倍,村级报刊订阅费不得超过2000元,压缩不必要的村级开支。要及时搞好各类信访件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