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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纠正擅自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等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行为。近期,在本行政区域内认真开展一次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基本农田“五不准” 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即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区位落实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基本农田实际利用情况、基本农田质量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摸清基本农田现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责任,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同时对检查发现的上述问题,要及时坚决予以纠正。此外,各地均不得进行跨市、县的基本农田易地代保,对已发生的要坚决纠正。
  四、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总量控制。依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与计划、规划和建设部门的沟通,从规划用途、用地规模、计划指标等方面严格把关。坚持“三个不报批、一个从严”:凡是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城市建设用地,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一律不报批。要从严审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的,不予通过审查。加强对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和监督。全面实行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和计划、预审年度检查制度。各地要把规划、计划执行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情况,纳入土地执法监察的重要事项,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及其领导人的责任;对擅自突破年度用地计划的,也要追究责任并扣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各类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属于农用地的,要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管理。要大力推进土地的集约利用,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规定,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五、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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