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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谈学明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叶永福、市公安局副局长许建平、市经贸委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许亦武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林忆、市建设局副局长伍锡兴、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葛恒显、市文化局副局长郁宝荣、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卫平、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基平、市民政局副局长华根仁、无锡工商局副局长田丰、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小进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部署、指导、检查等工作,王小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内。
  三、整治范围
  (一)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以及住宿与经营、储存、生产作坊为一体的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三合一”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以及学校、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和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
  2.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损坏、失效和标识错误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
  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集体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设置固定栅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规定应当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而未设置的,或系统不能保证场所内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5.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常闭式防火门不能保证常闭状态的,未设随时关闭警示用语标识的;常开式防火门不能保证发生火灾时及时关闭的;合扇式防火门不能按顺序关闭的;无人值守的安全疏散出口门没有安装推闩的,推闩式疏散门上未设操作提示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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