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
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4]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以下简称“两网”建设),是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对于保证农村药品质量,满足广大农民的用药需求,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
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供应网络建设的政策规定的通知》(鲁药监发[2004]11号),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两网”建设的指导思想
加强“两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认真贯彻实施《
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以网点为基础,以渠道为核心,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并扶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药品连锁经营,扩大农村药品配送能力,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药品市场秩序。
二、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目标任务
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建立药品监管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区县专职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的基础上,培养一支数量相当、素质较高、责权清晰、熟悉专业的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形成区县、乡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的原则,合理配置农村药品供应资源,逐步建立主体清晰、满足需求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使药品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市场,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平抑药品价格,确保药品质量。年内基本完成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实现农村药品监管到位、质量保证、配送到村、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