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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工作意见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再集中半年时间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是中央加强宏观调控、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严格土地管理的迫切要求。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中央实行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市政府已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计划、经贸、教育、科技、监察、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农办、农林、外经贸、审计、环保、统计、法制办、金融、银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指导,搞好监督检查,确保这项工作扎实开展,按时完成。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级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要求,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这次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要在巩固去年以来清理整顿成果、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四)各方配合,搞好协调。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碰到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汇报,特别是涉及本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加强协调,互相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当地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各地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以保证这次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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